大爷毒狗案判了,法官却被骂成狗了???,毒狗判刑案例

作者:雷斯林 公众号:为你写一个故事 / raistlin

前几天的新闻,你们刷到了吗?

那个用灭鼠药毒狗的大爷,一审被判了4年刑。

这人很讨厌小区里的宠物狗,因为它们经常对着他的车轮胎撒尿,还损坏了他的电瓶车。

于是,为了消除“狗患”,暴怒的他买来灭鼠药,把它们混在煮熟切碎的鸡脖子里,投放在小区各处。

最终,如他所愿,小区里的猫猫狗狗悉数中招。

9只宠物狗、2只流浪猫被他毒死了。

误食毒物身亡小狗papi的葬礼

看到眼下的结果,爱宠人士都说,大爷罪有应得,活该坐牢。

可与此同时,也有相当数量的网友相当同情大爷和他被破坏的电瓶车。

他们痛骂法官断案不公。

说“事情闹到这一步明明是狗主人没有好好管狗导致的,凭什么只罚大爷,不罚元凶”?

“这种操作就是在伸张狗权,贬低人权啊。”

还有很多针对法官的留言,由于用语过于粗鄙,我们就不一一展示了。

如果事情只是发酵到这一步,我们还不用太大惊小怪,毕竟上网冲浪总会遇到垃圾话。

更可怕的是,有人直言,投毒者只是做了他不敢做的事。

因为他讨厌动物,更讨厌那些养动物的人。

更激进的帖子则建议大家,吸取大爷的教训,下次毒狗做得隐蔽些。

比如改用异烟肼:

或者感冒药:

因为这些东西对人无害,对狗有害,即便狗真死了,也不容易被发现。

“哪怕被发现了,顶多判个故意损害财物罪,不至于像大爷判得那么重”。

说实话,大家真没道理骂法官。他们的裁决是根据法条来的,也有先例可循。

一个常识是:灭鼠药属于危险品,不仅狗闻了吃了会死;

保洁员、拾废品的老人、随处玩耍的小孩子都可能不小心误触,进而发生危险。

所以不管有什么理由,我们都不能在小区里扔老鼠药。

再者说,不能在公共场合投掷危险物品,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,也是大家该有的共识。

大爷自作主张越过了法律的红线,那就理应接受法律的制裁。

这没啥好洗的。

有人“感觉”法官在针对大爷,但这种感觉并站不住脚。

你看看之前的投毒杀狗案就知道了——

2021年,黑龙江一名保安因不满宠物狗在草坪上随地大小便,便用浸入老鼠药的鸡肝毒狗,导致11条宠物犬中毒死亡。

这人最后被判了三年七个月。

当然,类似的毒狗案确实不一定都会判到三年以上。

因为案情细节可能有所不同,而且有时候,毒狗人如果有自首、赔偿、获得谅解等等情节,相应也会被减轻处罚。

其次,“因为狗损坏了我的电瓶车,所以我要毒死小区里所有的狗”,这种逻辑本质上就是错误的。

冤有头债有主。

谁家狗子搞坏你的电瓶车,你让物业调监控找“真凶”索赔啊,干嘛把其他无辜的小狗小猫都毒死呢?

在我看来,大爷的投毒报复是一种近乎私刑的行为。

看似制裁了一些遛狗不牵绳的“野蛮人”,实则是用一种更野蛮的方式影响了全小区人的正常生活。

这种以暴制暴、以恶制恶的操作并不能带来正义。

它只会把既有的社会秩序搅成一锅糊粥,还会把许多无辜的动物和人类置于危险的境地里。

所以真的不希望大家为这种私刑叫好,更不希望你们悄悄实践。

否则真到了雪崩的那天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

这次,是狗子扰民,所以拿药毒狗;

下次,是讨厌二手烟,所以偷拍网暴抽烟人;

再下次,是鄙视汽车占据应急通道,所以驾车骑线挡路……

私刑是不讲限度的。

它全由“惩戒者”凭感觉执行,不追求理性,不接受反驳,所以很不稳妥,也很不正当。

如果人人都用私刑惩戒那些自己觉得有问题的人或者动物,这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,还会制造新的矛盾,让社会变得撕裂。

这里,也有必要对不文明养狗的人说几句话。

我一直觉得,狗出问题,它的主人要付100%的责任。

因为乱叫乱拉、追逐扑闹是动物的天性,狗子干这些事儿的时候只是在表达自我、追求自我。

可人不一样。

作为高级动物,养动物的人类应当知道公序良俗,也应该考虑自己的饲养行为是否会影响到其他人。

外出给狗戴上牵引绳;

随身带着拾便袋,碰上狗狗排便,及时清理;

通过训练,减少小狗狂叫,不影响他人;

这些操作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了,就是架不住某些人“明知故犯”。

还记得那个被狗吓到流产的大龄孕妇吗?

当时,41岁的孕妇出门拿快递,碰巧遇到邻居家没牵绳的大金毛冲她狂奔而来。

惊吓之后,孕妇失去了胎儿。

而狗主人为了摆脱责任,却辩称养的狗是导盲犬,不会咬人。

还说孕妇做的是试管婴儿,本就应该多在家里休息,不宜外出走动。

当天他听到屋外有声音出来后,就告知孕妇回家休息,奈何孕妇不听劝告又跑去报110,这一番跑动和胎儿流产肯定也有关系……

难为狗主人想出这么一番说辞。早点牵好绳不就没事了吗?

还有案发的这个小区,出了这么大的事,狗主人们照理说也该吸取教训,好好管教自家的狗,出门给它们套上牵引绳。

可是记者采访时发现,他们并没有这么做。

几年过去了,小区里遛狗不牵绳的现象,依然常见。

教育这类人,不是其他人的责任。

还是希望法律长出牙齿,切切实实地去教育那些屡教不改的人吧。

顺便提醒一句,从明年1月1日开始,遛狗不牵绳可能涉嫌违法,最高可拘10天,罚款1000元。

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,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行为,也会被严惩。

最后,再提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。

很多人选择宠物,并不考虑动物的天性。

他们并没有意识到,其实某些动物本来就不适合当宠物养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。

以前有阵子很流行养藏獒,因为看起来帅,带出去又拉风,然后大家就搞出了很多藏獒养殖基地,结果人们发现它性格凶猛,不适合当宠物后,这些产业链又崩盘了。

现在川藏线上还有很多流浪藏獒,都是当时造的孽。

类似的行为没有停下。

现在市面上很多宠物狗宠物猫,乃至于别的鱼啊兔子啊,充斥着人工干预的结果。

大部分目的都是为了让宠物们的品相更好看,更符合人类的审美和需求。

与此同时,无法避免的是,这些培育会让他们中的很多天生就带着基因病,或者性格缺陷。

比如某些阿拉斯加,不是纯血,而是狗舍拿藏獒配种的混血,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狗的体型更大,看起来更威武。

这种狗看起来的确品相很好,但攻击性也很强。

你可能觉得它很乖、不咬人。

但它一旦在某些环境里应激,后果就会不堪设想。

比如,一些人会把罗威纳这种看起来威风凛凛的烈性犬养在城市里。

或许它可以为你看家护院,撕咬小偷。

但聪明的它也可能溜出院子,撕咬邻居。

又比如,一些人看到短视频里的狗很可爱很有趣就想着要养,却没想过它们并不总是可爱。

很多动物的习性是天生注定的。

你不能指望大型犬习惯蜗居的环境,也不能指望天性放飞的动物愿意为主人收敛爪牙。

但凡在决定养宠物之前能好好做做功课,了解它们的习性,也不会出现这么多“它不咬人,散养没事”“我养不下去了,只能让它自己离开”的发言。

说白了,饲养一只动物意味着一份生命的承诺,意味着你需要为它的生老病死、喜怒哀乐负责。

如果只是为了晒朋友圈炫耀或者猎奇,做不到以上这些,那就别养了吧。

这样对自己、对动物、对周围的人,都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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